English

司法公正门前清爽

1999-03-25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春节前后,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门前摆摊的商贩发现这里的车辆少了,停车场宽敞了。一小贩说:“过去每逢中午、傍晚,法院门前就车来车往,总看到法官与当事人乘车出去,然后红头涨脸地回来。现在这种现象少了。”

法院门前车少了是该院开展“四公正工程”的结果。“四公正”是指程序公正、实体公正、地点公正和形象公正。“程序公正”要求双方当事人举证、质证、认证都在法庭上进行,实行公开审理,杜绝暗箱操作;“实体公正”要求案件审理过程事实清楚,证据充分,适用法律正确,使当事人明了审理经过,使法官清白执法;“地点公正”要求法官不准私自会见当事人,所有审理活动都在法庭内进行;“形象公正”要求法官严格规范自己的仪表、言行和作风。同时,该院还贯彻中央政法委的“四项制度”和最高法院的“八个不准”精神,又出台一系列制约监督机制,如法官办案全程跟踪调查制度等。据不完全统计,去年该院案件检查小组抽查案件850件,跟踪调查27件,其中3件发回重审。与此同时,4名违纪法官受到黄牌警告,1名法官由于吃请被清除出法院。

该院院长宁殿方说:“法院门前车少了,办案数量却多了。去年审结案件率比1997年增长了19.8%,执行结案率和执结标的额也分别递增了130%和360%。更重要的是,法院风气和法官形象良好,司法公正得到了有效体现。”

手机光明网

光明网版权所有